G104國道泗縣段一級公路改建交通監(jiān)控工程成交公示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G104國道泗縣段一級公路改建交通監(jiān)控工程
項目編號:SXZBCG-H2018-116
招標方式:單一來源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中匯建銀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公示發(fā)布日期:2018年 04月26日至2018年5月6日
成交人:杭州海康威視安防設備租賃服務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8800000元
供貨期:40日歷天
評標專家成員名單
抽取專家評委:謝飛(隨機抽?。?、袁媛(隨機抽?。?、夏紅巖(隨機抽?。?、
招標人: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聯(lián)系人:孫隊長
聯(lián)系方式:15955752892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中匯建銀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或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13866694445。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泗縣財政部門投訴,投訴電話0557-7025545。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安徽中匯建銀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