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TCZB2011-03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伏分理處新建營業(yè)用綜合樓工程經(jīng)瀏陽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瀏發(fā)改投[2010]10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湖南瀏陽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委托湖南天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就本項目的施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龍伏分理處新建營業(yè)用綜合樓工程
2、建設地點:龍伏分理處原用地紅線范圍內
3、工程規(guī)模:項目用地面積812.4平方米,框架結構,3層,檐高12.6米,建筑面積1450平方米 。
4、質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 150 天(日歷天)
6、計劃總投資:約200萬元
7、招標范圍:以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容為準。
三、參與投標資格條件
1、投標單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參加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或經(jīng)長沙市建委備案的建筑工程專業(yè)的小型項目負責人),并具備省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
3、有在建未竣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否則取消投標或中標資格,請各投標單位參加投標時自行核實。湖南省外項目負責人有無在建項目情況以公司工商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辦法:
(一)投標報名必須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受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項目負責人辦理。其他人員辦理投標報名無效。
(二)投標單位必須在2011年12月1日16?00之前,從投標單位基本帳戶撥付貳拾萬元誠信投標保證金至瀏陽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戶名:瀏陽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瀏陽市人民路支行,帳號100137311300019999),未按上述要求繳納誠信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名無效,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未中標單位的誠信投標保證金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不計息),中標單位的誠信投標保證金簽訂合同后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各投標單位于上述相應日期向瀏陽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財務科(瀏陽市行政中心附五棟7208室,電話:0731—83638810)提交下列資料,以便投標保證金及時返還至各投標單位基本帳戶。
?、巽y信部門的投標保證金轉款憑證(原件)
?、谕稑藛挝怀鼍叩慕?jīng)地稅或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退投標保證金往來收據(jù)
?、弁稑藛挝换編舻拈_戶行及帳號(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長沙地區(qū)之外的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退還時將扣除銀行相關手續(xù)費用。
(三)投標單位在報名時應提供法人證書或法人委托書原件和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以上帶原件及相應蓋章復印件,報名后留復印件,歸還原件),投標報名經(jīng)辦人在報名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明,留復印件,向瀏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提供公司詳細地址、公司辦公室電話、傳真號碼,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參加投標項目負責人手機號碼。如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不真實或不準確等原因導致報名無效的,投標單位后果自負。
(四)投標人在投標截止前需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當在開標前將變更項目負責人情況報瀏陽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投標人未按時辦理備案手續(xù)的,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取消該投標人投標或中標資格。
(五)本工程購買招標文件及開標必須由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辦理,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只能由參加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一律不得辦理上述事項。
(六)瀏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統(tǒng)一接受本工程投標報名,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公司不接受投標報名。
(七)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在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中無行賄犯罪記錄,否則取消該投標單位的投標或中標資格,請各投標單位報名時自行核實。
(八)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
(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不接受投標報名)
(接受報名時間8:00—11:30、14:00—17:00)
五、報名聯(lián)系方式
瀏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報名地址:瀏陽市瀏陽大道創(chuàng)意東方新天地國貿(mào)東方商務會所13樓
聯(lián)系人:陳香 電話:0731—83680639 8361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