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施工項目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焦招FWGK-13-16號 發(fā)改委編號:焦發(fā)改招標[2013] 155號
采購編號:焦采招標采購-2013-375號 交易編號:JZG1311101013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施工項目,已由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fā)改投資【2011】213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資金、省財政資金、市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1項目概況:新建審判法庭建筑面積地上21760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約4000㎡,框架結構,地上四層,由立案用房、審判用房、執(zhí)行用房、信訪接待用房、審判配套用房、審判信息管理用房、訴訟檔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務用房、輔助用房等組成,包含大門、室外管網(wǎng)、道路、綠化等室外工程。(詳見圖紙)
2.2招標范圍:經(jī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設計圖紙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的施工總承包。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 / 個標段 。
2.4計劃工期: 720日歷天 。
2.5質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相關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合格。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資格預審要求項目經(jīng)理須具有房屋建筑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同時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外地投標企業(yè)須有企業(yè)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經(jīng)理無在建工程證明。
3.4 申請人須提供2010年以來完成類似業(yè)績不少于1項(單體建筑面積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綜合辦公樓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
3.5資格預審通過的外地申請人須到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在開標時提供證明(咨詢電話:0391-3557219)。
3.7項目主管部門及業(yè)主在報名時將對投標人的廉潔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對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設領域不廉潔記錄名單庫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將不廉潔記錄情況向招投標監(jiān)督部門備案。
3.8外地企業(yè)需提供企業(yè)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0-2012年無不良記錄證明。
4.資格預審方法
1.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9名)。
2.本次資格預審申請人報名時不足規(guī)定(9名)人數(shù)時,不再進行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后審直接招標。
5.申請人報名時間及地點:
6.1報名時需帶《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報名登記表》,(此表請登錄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下載,必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6.2報名時應攜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資質證(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考核合格證書)、法人代表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類似項目業(yè)績(單體建筑面積2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綜合辦公樓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等原件,并留存一套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7.1 請于
7.2資格預審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7.3本次資格預審文件采取現(xiàn)場購買,不辦理郵購。
8.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8.2資格預審時間為:
8.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發(fā)布。
招標人: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興偉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站前路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號
郵 編:454100 郵 編:454000
聯(lián)系人: 石國標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13603911936 電 話:0391--3373333
傳 真: / 傳 真:0391--3373333
電子郵件: / 電 子 郵 件:jzzdzb@sina.com
監(jiān)督人:焦作市建設工程招標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 0391-3557250 電子信箱:jzzbb@163.com
焦作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0391-3121260
焦作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0391-356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