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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

2015-11-23 來源:湖南省招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已由東發(fā)改【201573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自籌。招標人為 東安縣人民法院,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

2.2  建設地點:東安縣蘆洪市鎮(zhèn)

2.3  規(guī)模:本項目總投資約350萬元,總面積約15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  180 

2.5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80號令保修; 

2.7  招標范圍: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具體以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yè)按照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叁級),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資格,且無在建項目,施工項目部擬任的關鍵崗位人員應按湘建建[2015]57號文件的要求配備,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員職責可兼任。)必須為本單位持證職工,證明方式:需提供近連續(xù)6個月20154-11月的社保證明(相應的查詢網(wǎng)站的查詢結果),【湖南省內限http://www.hn12333.com/以及http://www.cs12333.com/網(wǎng)站查詢結果,外省的還需提供以(gov.cn)域名結尾的具有查詢網(wǎng)站鏈接的網(wǎng)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詢網(wǎng)站及相應的政府門戶網(wǎng)】,未提供查詢網(wǎng)址和查詢密碼的或查詢不到的經評委要求補正后,仍未提供查詢網(wǎng)址和查詢密碼的或查詢不到的一律視為無效投標,且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監(jiān)管信息平臺上查詢無押證)。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省外企業(yè)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查詢真?zhèn)危蛱峁┯墒〖壸》亢统青l(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yè)由企業(yè)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

4.資格審查方式及辦法

4.1  資格審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執(zhí)行。
    4.2本項目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

5.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階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評標辦法中綜合評估法(。

6. 投標保證金(含預交規(guī)費)

投標保證金(含預交規(guī)費)的金額: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      ;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含預交規(guī)費)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含預交規(guī)費)到賬截止時間為:2015 12  15    9  00 分。(以到賬時間為準)。 在銀行進帳單上注明“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含預交規(guī)費),如果沒注明是“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中心法庭審判樓建設項目”的,由此造成無法查實是否到帳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開 戶 行:   建設銀行東安支行營業(yè)部         

單位名稱:   東安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銀行帳號:   4300 1540 0710 5250 5727        

7.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fā)布

7.1  請各投標人于投標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yzztb.org進行網(wǎng)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wǎng)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否則拒絕接受其投標文件。

7.3標人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于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yzztb.org)網(wǎng)上發(fā)布。

7.4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或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0天前將疑問或異議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至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郵箱(1492743507@qq.com),否則視為認可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條款。對投標人提出的疑問或異議,招標人當收到疑問或異議之日起三日內作出答復在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yzztb.org)網(wǎng)上發(fā)布,敬請獲得招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15 12  15 0900分,地點為東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東安住建大樓四樓,女英東路與站前大道交匯處往西200)。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3  投標人必須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9.開標時間
    9.1 開標時間為:2015  12   150900分。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yzztb.org)、東安縣政府網(wǎng)上發(fā)布。

11.行政監(jiān)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督。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為東安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46-4215043。

12.聯(lián)系方式

 

招標 人:湖南省東安縣人民法院

聯(lián)系 人:蔣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037463897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信元工程管理項目有限公司

    址:東安縣郵政生活小區(qū)三鳳路4512

聯(lián)系 人:陽先生        

    話:0746-4215551(辦公室)

    真:0746-42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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