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第五中學教學樓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沂市第五中學教學樓擴建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關于新沂市第五中學教學樓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新行審批【2020】可研21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新沂市第五中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撥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新沂市第五中學教學樓工程 (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第五中學院內(nèi)。
2.1.2建設規(guī)模:新增建筑面積約6400平方米,新建2棟4層框架教學樓等工程。具體內(nèi)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nèi)容。
2.1.3合同估算價:約 2000 萬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0 年 4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20 年 8 月 1 日
2.2招標范圍:新增建筑面積約6400平方米,新建2棟4層框架教學樓等工程。具體內(nèi)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nèi)容。
3.1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 資質(zh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 二 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 資格),《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zhì)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zhì)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 2018 年 03 月 0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 2019 年 03 月 0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 2019 年 12 月 0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 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7投標人應具有有效期內(nèi)的企業(yè)信用報告,且等級為B級及以上。(a.企業(yè)信用報告為經(jīng)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b.經(jīng)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息請查閱“新沂市人民政府”[網(wǎng)址:http://www.xy.gov.cn/xy/xxgk/InfoDetail/?InfoID=bdc4ca5a-8511-4fc0-8e73-fb08551b5b40]“備案征信服務機構”專欄;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67025912)。
投標單位使用的信用報告應在“信用報告概要”頁面上加蓋“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章”(備案地點:新沂市市府路37號發(fā)改委信用辦)。經(jīng)備案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原件掃描件上傳于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未經(jīng)備案或未上傳到指定模塊的視為此項缺失,不能通過資格性審查。
3.8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按照蘇政發(fā)﹝2017﹞151號文件規(guī)定,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
4.2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nèi)。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fā)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4.4本工程一個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 肆拾 萬元。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沂支行
賬戶號:60290188000207585-0001499
開戶名: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6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繳納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7評審不合格單位的投標保證金由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基本存款賬戶。
4.8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五日內(nèi)由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4.9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開標前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zhì)押在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具保函收據(jù)。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jù)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施工合同備案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jù)自行取回。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0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3 月 16 日 14 時 30 分 ;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p>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http://218.3.177.168/xzhynew/) ;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03 月 16 日 14 時 30 分。
6.2 本 次 采 用 網(wǎng) 上 不 見 面 開 標 : 需 登 錄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源 建 設 工 程 交 易 平 臺 (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wǎng)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投標人進入 網(wǎng)上開標大廳即自動簽到,未在系統(tǒng)約定時間內(nèi)解密的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
6.3 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傳或未上傳到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www.xzggzy.com.cn) 上發(fā)布。
10.1 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 號文執(zhí)行。
10.2 招標人對預中標人的考核辦法執(zhí)行“新沂市國有資金投資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10.3 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預中標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jīng)理進行約談。
10.4 投標人在參加多個工程投標時,項目經(jīng)理(注冊建造師)執(zhí)行蘇建招辦[2018]10 號文要求。
10.5 特別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招 標 人: 新沂市第五中學 招標代理機構: 新沂市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沂市段莊村 地 址: 新沂市新華路建委綜合樓4F
郵 編: 221400 郵 編: 221400
聯(lián) 系 人: 潘元寶 聯(lián) 系 人: 鮑雪晨
電 話: 0516-81628658 電 話: 0516-69905151
傳 真: 傳 真: 0516-88619887
20 20 年 03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