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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區(qū)河濱實驗學校設計項目

2022-08-11 來源: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宿城區(qū)河濱實驗學校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6907001001

宿遷市宿城區(qū)教育局的宿城區(qū)河濱實驗學校項目已經宿區(qū)發(fā)改批(2022)5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現(xiàn)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宿城區(qū)河濱實驗學校設計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宿遷市宿城區(qū),東至石婁河路,西至黃海路,南至宿支路,北至駱馬湖二線。

1.2 工程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約7萬平方米

1.3 設計周期:方案設計經市規(guī)委會審查后5天內提交經完善的方案設計成果,20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及概算,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合格后15天內提交施工圖設計成果,施工圖設計成果審批合格后5天內提交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以上時間不含審批或審查時間)。

1.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要求,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的深度并能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1.5 設計服務費的支付時間、方式:方案設計成果通過主管部門審批后10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10%,初步設計成果通過主管部門審批后10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20%,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通過審查后付至合同價款的7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95%,余款待審計結束后付清(無息)。對于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而未中標的投標人補償金(各補償人民幣伍萬元整)在設計合同簽訂后30日付清。

1.6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宿城區(qū)河濱實驗學校方案設計、地質勘察、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綜合配套設施設計等。本項目屬于設計總包,包含立項范圍內所有項目設計內容。具體范圍如下:

1.6.1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含外立面石材、幕墻、鋼結構、雨篷等)、室內裝飾(簡裝、精裝)、給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電氣工程(含強、弱電、公建用電)、暖通、消防工程及涉及二次深化全部內容等;

1.6.2工程項目配套設施:校園文化(含文化理念設計、文化實踐體系設計、樓道命名深化設計、學校標識 VI 系統(tǒng)設計、校導視 S系統(tǒng)設計、校園空間文化裝修設計等)、配套景觀、綠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網、運動場、圍墻、大門、傳達室、水、電、消防、弱電通信、技防、智能化、交通標志標線、二次深化等項目涉及全部設計內容。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4.申請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4.1.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4.1.2建筑行業(yè)甲級設計資質;

4.1.3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設計資質;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3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3.1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1)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不得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不得同時在其他企業(yè)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4 投標人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 6 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 1 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4.5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5.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5.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5.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5.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5.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5.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標人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

4.6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7 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9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2年08月11日 08:30至2022年08月24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標人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使用網上銀行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230元(含網上招投標平臺和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費人民幣130元),售后不退。咨詢方式:軟件公司,咨詢電話: 0527-84396020,客服熱線:4009980000。

5.2 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2年09月15日 09:3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情形

7.1 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7.2 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7.3 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投標的其他情形。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8.1異議事項聯(lián)系方式: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8.2投訴事項聯(lián)系方式:

8.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咨詢電話:0527-84396031。

8.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

宿遷市宿城區(qū)教育局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宿遷建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城區(qū)北海路7號

地 址:

宿遷市府苑小區(qū)商住樓A座2樓

聯(lián) 系 人:

姜湃

聯(lián) 系 人:

張云

電 話:

0527-82960616

電 話:

0527-81888175

傳 真:

/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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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223800

郵 編:

2238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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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648063673@qq.com

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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