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質疑函的答復
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設采購項目有如下條款潛在投標人提出質疑,現對質疑給予回復:
1、招標文件第52頁,第5項:投標人必須承諾,中標后在本院的指定地點進行一套數字法庭的安裝調試,如不滿足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將停止合同執(zhí)行。
答復:投標人所投產品均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但是在投標現場的僅僅為產品承諾。我方需要招標人在指定地點安裝任何一套數字法庭即為檢測系統(tǒng)的性能是否符合招標參數要求。此要求僅為我方保證中標產品符合招標文件參數要求,對所有的供應商均為同樣要求,任何中標廠家的產品均需進行測試,此質疑不予采納。
2、招標文件第63頁、71頁:內置不少于2路720P格式同時編碼輸出,支持VGA圖像編碼,碼流速率可設;流媒體服務器系統(tǒng)采用Linux操作系統(tǒng)。答復:參數都是基于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際需求需要的,且僅規(guī)定最低要求,所有投標廠家必須滿足或優(yōu)于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我方并沒有明確的技術指向性,無需為了所有廠商都能夠滿足要求而降低我方需求的產品參數。對于降低招標參數以滿足部分廠商的要求,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