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本項目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條件: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yè)。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本次采購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在報價的同時必須提交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加蓋鮮章,并攜帶原件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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