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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縣第五中學和第七中學教學設備及防雷設備采購與安裝

2013-03-11 來源:湖南岳陽市政府采購網(wǎng)

 

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平江縣第五中學和平江縣第七中學的委托,對平江縣第五中學和第七中學教學設備及防雷設備采購與安裝項目(采購代理機構編號:GDPJCGZB2013-009)項目實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質條件并對此有興趣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平江縣第五中學和第七中學教學設備及防雷設備采購與安裝,內(nèi)容詳見招標文件。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一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至(六)的規(guī)定。
(二)、投標人特定資質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2、具備工信部頒發(fā)的計算機系統(tǒng)集成叁級(或以上)資質;
3、具備氣象部門頒發(fā)的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單位丙級(或以上)資質,省外企業(yè)還須提供湖南省氣象局備案資料;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0311日起至20130315日,每日上午8時30分12時,下午3時到530分(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在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江縣政務中心)持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個人身份證及本公告第二項投標人特定資質要求的原件(一套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400元,售后不退。
2、投標人代表應是投標人單位的固定工作人員,一個投標人只能購買一份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投標人代表應留下自己的真實電話號碼并時刻保持暢通,以便于聯(lián)系。否則因聯(lián)系不到而造成投標人權益的損失由投標人自己負責。
四、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茲定于201304021500分(北京時間)在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江縣政務中心)公開開標,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開標儀式。
五、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
    采購人:平江縣第五中學、第七中學;
    采購人地址:平江縣伍市鎮(zhèn)、安定鎮(zhèn);
    采購人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李老師,13974058735(五中);佘老師,13974002682(七中)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李小姐 電話:15173067766
    監(jiān)督機構:平江縣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電話:0730-628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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