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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公開招標公告

2015-09-17 來源:江蘇徐州政府門戶網(wǎng)
沛縣政府采購中心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采購計劃并受沛縣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交通設施建設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xiàn)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合格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等
二、招標項目內(nèi)容:沛縣正陽北延路等交通設施建設
三、標書編號:沛采招G(2015)023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2、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人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查詢時間范圍必須包括:本采購項目信息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含公告發(fā)布當日)前三年】;
3、《供應商基本情況登記表》(供應商基本情況登記表下載地址:沛縣財政局:http://www.pxcz.gov.cn/  在右上角搜索內(nèi)搜索“供應商基本情況登記表”進行下載);
4、報名所需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填寫齊全,蓋鮮章,拍照或掃描后的電子版發(fā)至指定郵箱pxzfcgzx@163.com(郵件內(nèi)容必須注明所報項目名稱、編號及標段、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郵箱,否則責任自負。)否則資格預審不合格;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5、取得采購方開具的,交通信號控制機與采購方現(xiàn)有后臺無縫對接;Φ400LED 機動車方向指示箭頭燈(一燈三色加倒計時)、Φ400LED 機動車方向指示箭頭燈、Φ400LED 機動車信號燈(滿燈)、倒計時器(800*600)及人行燈與采購方現(xiàn)使用的信號機相匹配的證明。(需投標人攜帶以上產(chǎn)品到沛縣交警大隊實地演示)
 
五、網(wǎng)上報名及招標文件領取信息:
      網(wǎng)上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時起至2015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報名合格后,發(fā)電子郵件。
六、投標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5年10月9日北京時間下午14:00----14:30。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5年10月9日北京時間下午14:30。
      投標文件的接收地點: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政務中心西三樓337室(沛縣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室)   
      投標文件接收人:趙穎芝  電話: 0516-68869167
 七、開標有關信息
      開標時間:2015年10月9 日北京時間下午14:30
      開標地點: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政務中心西三樓337室(沛縣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室) 
八、本次招標聯(lián)系事項
      招標采購單位:沛縣政府采購中心    
      招標項目聯(lián)系人: 姜本勇     電話:0516-68869062
     供應商登記聯(lián)系人:曹威威      電話:0516-68869176 
      地    址: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政務中心西三樓312室(沛縣政府采購中心)    
     郵編:221600
    采購人:沛縣公安局
    聯(lián)系人:段鑄  15996871998
九、投標文件制作份數(shù)要求
      正本份數(shù):1份     副本份數(shù):4份
十、本次招標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萬元陸仟整
     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期前與投標文件一起送達開標地點(不要密封在投標文件中)
      戶名:沛縣財政局財政結算中心
      開戶行:沛縣郵儲銀行香城支行
      賬號:100 2542 0009 001 8888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為電匯或現(xiàn)金繳款單,采購中心不接受現(xiàn)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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