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lián)采購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國共產黨江門市蓬江區(qū)委政法委員會的委托,準備就 蓬江區(qū)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項目 組織采購標準論證。該項目于2018年10月29日進行了采購標準論證,現(xiàn)就項目論證會議信息及項目基本內容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蓬江區(qū)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項目
二、項目編號:CLPSP(F)粵18JM00ZC79(PJHW-2018-480)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617萬元
四、論證會議信息:
論證時間:2018年10月29日10時00分
論證地點: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會議室中評2室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堤西路88號3樓(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內))
論證小組成員: 崔宇良、譚偉鋒、何國輝
論證過程與結果:在論證過程中,論證小組成員分別獨立審查招標文件,認真、詳細地閱讀了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投標人資質條件、投標人評標標準、評標辦法、技術指標及商務條款、用戶需求書等進行審查,并就招標文件中暫未明確的內容進行討論,確保滿足采購人采購需求,達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競爭。最后,論證小組分別獨立簽署了采購標準專家論證意見底稿,并共同簽署了采購標準專家論證意見報告。
結論如下:
(一)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基于本項目預算金額較大,建議 第一章 投標邀請 中 六、投標人資格 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1)“1.2提供2017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本年度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建議修改為:“ 1.2.提供2017年度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或本年度7-9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2)“1.3.提供本年度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建議修改為:“ 1.3.提供本年度7-9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3)“2、投標人具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一級或以上《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證》或《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備案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建議修改為:“ 2. 投標人具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一級(含)以上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證》或一級(含)以上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設計、施工、維修備案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
(二) 評標體系與標準:
1、技術部分:(2)勘查設計響應情況:明確考察證明回執(zhí)的提供單位;
2、商務部分:(6)售后服務部分建議增加駐場人員相關內容;
3、評分部分涉及需提供人員證明及社保相關材料內容的,建議增加投標人在證明材料中需將相關人員應作出明顯標記的描述。
(三) 用戶需求書:
1、用戶需求書中“六、項目設備清單及參數(shù)要求”中“▲”重要技術參數(shù)標記內容過多,建議相應內容進行整合。
2、建議硬件設備服務器硬盤的數(shù)量增加至5個或以上。
五、項目基本內容: 詳見附件 (附件下載)。
六、論證公示時間:
本項目招標文件論證公示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7日(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潛在投標人對上述內容存在異議或需要提供建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建議函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授權代表送達采購代理機構)。
七、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lián)采購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迎賓大道131號中信銀行大廈1403室(江門分公司)
聯(lián)系人:施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50-3390080-606
傳真:0750-3390084 郵編:529000
郵箱:cailianjm@163.com
廣東采聯(lián)采購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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