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杰源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常熟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的智能指揮調(diào)度系統(tǒng)二期項目實施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智能指揮調(diào)度系統(tǒng)二期
項目編號:JSJY-Z2019G019
二、項目簡要說明:
1、本項目采購內(nèi)容為:常熟市公安局所需的智能指揮調(diào)度系統(tǒng)二期,包括智能指揮調(diào)度系統(tǒng)的統(tǒng)一登錄和日志管理、科所隊系統(tǒng)的統(tǒng)一登錄和日志管理、110接警指引等以及電腦和相關配套設備、移動接處警手持終端。
2、本項目采購預算:人民幣1000000.00元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有關信息: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16:30(北京時間)報名截止時間止。
2、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300元(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后不退,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3、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報名交費方式。供應商須進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通知要求完成相關信用信息申報工作后,通過“(交易平臺)入口”登錄“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供應商”,在[采購業(yè)務-報名交費-報名]頁面上完成報名交費。完成報名交費后應打印留存“采購交易投標報名確認單”。
4、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由供應商進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交易平臺)入口”登錄“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供應商”,在相應頁面上下載獲取。
5、如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在本公告網(wǎng)站上發(fā)布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guī)定登錄“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供應商”,在[采購業(yè)務-答疑文件-領取]頁面上下載相關信息內(nèi)容。
6、本項目采購使用CA。
五、投標有關信息:
投標文件上傳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投標文件上傳地址:進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交易平臺)入口”登錄“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供應商”,在[采購業(yè)務-上傳投標文件]頁面上上傳投標文件。
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11月12日13:30(北京時間)
投標簽到時間:2019年11月12日13:00至13:30(北京時間)
投標簽到地點:常熟市香山北路9號三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4)
投標人代表(應與投標系統(tǒng)里設置的開標人員相一致)通過刷身份證簽到驗證通過后,才能進入開標室就坐參加開標會。
六、開標有關信息:
開標時間:2019年11月12日13:30(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常熟市香山北路9號三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4)
七、本次招標聯(lián)系事項: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杰源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姚莉紅
聯(lián)系電話:0512-52759577
聯(lián)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號裕坤美城大廈1101室
郵政編碼:215500
采 購 人:常熟市公安局
聯(lián) 系 人:倪繼東
聯(lián)系電話:0512-52736500-60332
聯(lián)系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號
八、其他應說明事項:
1、供應商信用信息申報事項詳見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欄中關于采購交易類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信息申報的通知。
2、因投標需要,投標人應辦理與系統(tǒng)兼容的CA鎖并激活。如未辦理或激活的,詳見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常熟市分中心“辦事指南”欄“采購交易”項下關于辦理公共資源采購交易CA證書、電子簽章及激活操作的說明。
3、如投標人在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制作和上傳電子投標文件(SZTF和nSZTF格式)時遇到技術問題,可向軟件公司進行咨詢,①客服電話:4009980000、0512-58173200。②其他聯(lián)系人:張志強,聯(lián)系電話:0512-52822919。
4、投標人在投標簽到前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出示“采購交易投標報名確認單”,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已上傳的加密投標文件不得解密,未加密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5、請前來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各投標人將自駕車輛停放至常熟市凱文路體育中心南門內(nèi)停車場或香山北路東側碧桂園停車場。
6、本次采購項目有關時間要求均以北京時間為標準,使用24小時制。
九、公告媒體: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蘇州市政府采購網(wǎng)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江蘇杰源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