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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2025-03-26

2025-03-26 來源:山東煙臺市采購合同

煙臺市宏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定標候選人公示

一、招標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 煙臺市宏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 項目編號: E3706002318005832
工程地址: 煙臺市福山區(qū)
建設規(guī)模: 福山區(qū)智慧停車公共停車場升級改造項目,建設內容:對14處公共封閉停車場進行智能化改造,接入智慧停車平臺實現(xiàn)統(tǒng)一運營管理,改造內容包括道閘、監(jiān)控、照明、標志標牌、標線等。 招標方式: 公開
建設單位: 煙臺市宏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鄒錦程 聯(lián)系電話: 18953556290
招標單位: 煙臺市宏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鄒錦程 聯(lián)系電話: 18953556290
招標代理機構: 山東啟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劉馨月 聯(lián)系電話: 15064581913
二、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 2025/3/26 9:00:00
開標地點: 煙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
三、評審委員會評分匯總表
單位名稱 技術標評委1 技術標評委2 技術標評委3 技術標評委4 技術標評委5 技術標得分 資信標得分 商務標得分 總得分
A ** ** ** ** ** ** ** ** 96.46
B ** ** ** ** ** ** ** ** 98.46
C ** ** ** ** ** ** ** ** 89.99
山東智信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15.8 15.8 16.7 15.4 16.1 15.9 9 64.84 89.74
四、定標候選人情況
(一)商務標情況
投標人名稱 資質等級 投標總報價(元/費率) 投標報價說明 質量 工期/天
山東銀庭科技有限公司   9721624.56(元)   按照國家現(xiàn)行及相關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圖紙設計要求,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自接到招標人開工令(2025年5月)起7月20日前完工。
山東大宏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建筑業(yè)-專業(yè)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二級 9706500(元)   按照國家現(xiàn)行及相關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圖紙設計要求,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自接到招標人開工令(2025 年5 月)起7 月30 日前完工。
山東春廣光電有限公司 建筑業(yè)-專業(yè)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二級 9727007.25(元)   按照國家現(xiàn)行及相關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圖紙設計要求,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自接到招標人開工令(2025年5月)起 7 月 30日前完工。
(二)業(yè)績情況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承攬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山東銀庭科技有限公司

山東大宏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山東春廣光電有限公司

(三)榮譽情況
序號 榮譽名稱 發(fā)獎機關 公布地址 獲獎時間

山東銀庭科技有限公司

山東大宏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山東春廣光電有限公司

(四)項目班子成員情況
序號 姓名 崗位 證書編號 專業(yè) 任職階段 備注

山東銀庭科技有限公司

山東大宏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山東春廣光電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標人商務標信息匯總表
(一)商務標情況
序號 投標單位名稱 資質等級 項目經(jīng)理 投標總報價 得分
1 山東智信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業(yè)-專業(yè)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一級 張旭華 9716789.27(元) 64.84
六、否決投標情況匯總表
投標單位名稱 否決投標情況
七、公示時間: 2025年03月26日13時20分 - 2025年03月29日13時20分
八、異議說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等規(guī)定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04年6月21日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定)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采用“評定分離” 模式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定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提出,逾期將不予受理。 (提出異議鏈接)
九、投訴說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等規(guī)定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04年6月21日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10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投訴事項未向建設單位提出異議的,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不予受理。 (提出投訴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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