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筑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隊 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對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隊訓練基地建設項目(二期)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隊訓練基地建設項目(二期)
項目編號: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彭工
項目聯系電話:15820703202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隊
采購單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市東盛東路435號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汪老師18287811954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楚雄筑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彭工15820703202
代理機構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東新路54號
一、采購項目內容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隊訓練基地建設項目(二期)。
2.建設內容:用地面積43824.8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886.23平方米,主要建構筑物為綜合訓練樓2525.15平方米,足球場8234平方米,跑道4572.95平方米,看臺631.78平方米,停車位35個,消防救援停車位12個,擋墻及支護工程7500平方米,土石方工程約157130立方米及綠化、道路、照明、給排水供電等其它配套設施。
3.項目投資:4298.52萬元。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招標范圍及內容、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投標人資格要求、人員配備要求等內容詳見需求文本正文。
二、征求意見范圍及內容
1.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是否具有明顯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
2.招標范圍、內容、質量標準及要求等是否符合項目需求特征,是否存在明顯排他性、歧視性條款,或指向特定供應商的傾向性條款;
3.需求文本是否存在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相沖突的情況,以及影響“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情況;
4.需求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5.相關當事人認為需要反饋意見的其他內容。
三、反饋意見提交
1.反饋意見要求
各相關當事人(潛在供應商、專家或專業(yè)人員)提出的建議和修改理由必須是真實、有依據的,并應注明有異議的原文和條款,以及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文件。
2.其他要求
潛在供應商以企業(yè)名義提交建議、修改理由等意見書面材料的,需加蓋單位公章,注明真實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專家或專業(yè)人員以個人身份提出建議、修改,需附本人與該項目相關的專業(yè)證書復印件(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證書、截圖或職稱證書、工作證明等)并注明聯系方式。
3.截止時間:2024年6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4.意見格式要求
(1)可編輯版(.wps或.doc或.docx);
(2)不可編輯版(.pdf或.jpg)格式。
5.反饋意見提交方式
將可編輯版和不可編輯版(兩個版本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反饋意見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542667663@qq.com、348604251@qq.com郵箱,郵件主題為“XX(公司/個人)關于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隊訓練基地建設項目(二期)設計施工總承包采購需求的反饋意見”。
四、相關聲明
1.本次征集活動非資格預審。相關當事人反饋意見一經遞交后,不予退回。
2.無論征集單位是否采用,相關當事人應保證所遞交的反饋意見不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征集單位不承擔任何因此而引起糾紛的責任。對所有自愿遞交反饋意見資料的相關當事人,征集單位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和獎勵。
3.針對反饋意見有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征集單位有權向相關當事人進行詢問,相關當事人應及時回復征集單位的問題。
4.本次需求意見征集最終解釋權歸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隊。
五、征集單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隊、楚雄筑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六、發(fā)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采購需求意見征集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發(fā)布。對于其他網站轉載并發(fā)布的公告,征集單位不予承擔責任。
七、附件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隊訓練基地建設項目(二期)設計施工總承包采購需求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隊
聯系人:汪老師
聯系電話:18287811954
代理機構:楚雄筑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彭工
聯系電話:15820703202
二、開標時間:
三、其它補充事宜
四、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0.000000 萬元(人民幣)